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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0-10-14 18:11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以下简称《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请示学校党委,校团委拟定于2020年11月21日召开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endif]>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我校共青团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建新功,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学校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要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我校共青团工作,选举产生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围绕学校“1133 发展战略”,讨论部署新一届团委工作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进一步坚定全校青年师生理想信念,进一步深化学校团工作改革,提高凝聚力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联系和服务青年师生的能力,为学校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时间、地点及会期  

时间:2020年11月21日  

地点: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校区新教学楼九楼报告厅  

会期:一天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  

四、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长:曾志嵘  

副组长:陈谭秋浩  

员:张素琼吴笑韬吴树高丁梦扬  

黄天佑陈惠英  

谭贞晶郭红禹陈芳芳  

莫源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由陈婷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信息技术组6个工作组。  

(一)秘书组  

长:吴笑韬  

副组长:徐  

员:林郭红禹  

责: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主持稿、领导讲话稿,起草大会决议草案,及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修改,大会材料印制。  

(二)组织组  

长:张素琼  

副组长:吴树高  

员:黄天佑陈惠英  

责:起草团代会选举办法,负责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协助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完成代表和委员会委员资格审查,编写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主持大会选举等。  

(三)会务组  

长:张素琼  

副组长:丁梦扬  

员:丁莫源源  

职责:负责会场布置、嘉宾签到,会场用水、会议文件、文具等资料发放等,制作代表证件;邀请和接待校内外领导嘉宾;组织志愿者协助;落实参会人员的食宿。  

(四)宣传组  

长:谭秋浩  

副组长:吴笑韬  

员:周王丽君谭贞晶  

陈芳芳  

责:负责制作团代会横幅、背景、视频、画册,大会的宣传、报道、拍照、录像。  

(五)<![endif]>安全保卫组  

长:陈  

副组长:韦荣寒  

员:陈林大盛  

责:负责会议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上级单位车辆入校及车辆停放安排、会前新教学楼下场地清场等。  

(六)<![endif]>信息技术组  

长:陈  

副组长:陈智勇  

员:张徐梓华吴文权  

责:负责会议现场设备技术支持,录像等。  

五、大会规模、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我校现有团员22439人(含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团员),根据《基层规则》,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227名,超过学校团员总数的1%。  

(二)代表条件  

1.具有选举权的广东医科大学在校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  

(三)代表产生办法  

1.按照《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2.本次代表大会以二级团委作为选举单位,名额分配以团员人数为基础,具体名额详见《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代表候选人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  

3.各学院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要兼顾代表的性别、民族、年级、专业、团干和团员,并考虑有一定数量的保留团籍的党员代表。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校团委现任专职团干部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不占单位名额,但必须经所在单位团员投票通过。各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未当选为正式代表的,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四)代表产生程序  

选举代表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按照《选举规则》的规定,根据选举单位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与正式代表差额比例为20%。具体可参照以下程序:  

1.酝酿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各选举单位以团支部(团总支)为单位,传达有关通知精神,并依照“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按多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  

2.产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汇总各团支部(团总支)代表候选人提名名单情况,根据所辖多数团支部和团员的意见,以及代表构成的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50%的比例,产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以团支部(团总支)为单位,对于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再次酝酿,根据多数团支部、团员意见,按多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各选举单位综合考虑代表构成,针对各团支部(团总支)提交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团支部、团员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提交《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2)和本单位团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至大会组织组。  

4.产生代表候选人。大会组织组汇总各选举单位提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并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5.选举产生代表。各选举单位根据大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进行代表正式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被选举人的得票数超过实到会且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于2020年10月19日前上报大会组织组。上报内容包括代表产生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等,同时附《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各选举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  

6.代表资格审查。代表产生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凡代表选举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原选举单位必须重新进行选举;凡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原选举单位必须予以撤换。  

六、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一)委员会委员名额  

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21名,其中,拟设常务委员会委员9名,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2名,青年教师兼职副书记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  

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差额数为5人。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1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二)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本次团代会的代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敬业和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4.热爱共青团工作,关心青年的成长,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5.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  

2.为方便工作,委员会委员可由校院团委教师专兼职团干部、校院团委和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组成。  

(四)产生办法  

1.产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各选举单位根据候选人提名的具体要求,组织团支部(团总支)按照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名额、推荐条件和原则,广泛征求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充分酝酿,在全院团代会代表中提名。团员总数在5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2名委员会委员提名人选,在500-5000的可推荐3名委员会委员提名人选;团员总数在5000以上的可推荐4名委员会委员提名人选,各二级学院提名人选中至少含1名学生。校团委现任专职团干部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作为提名人选参加推荐,不占用单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额分配表》(附件5)。各选举单位将提名情况汇总,并填写《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建议名单》(附件6)和《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简介》(附件7),经本单位党委审批盖章后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大会组织组。大会组织组汇总各选举单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建议名单,提交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并报大会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41人)。  

2.产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组织本单位团代表和主要团干从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41人)中酝酿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6人)。各选举单位将酝酿讨论结果,并填写《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附件8),经本单位党委审批盖章后于2020年10月27日前报大会组织组。  

3.产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大会组织组对各选举单位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汇总,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的需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后,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26人)。  

4.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大会组织组填写《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9)和《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简介》(附件10),于2020年11月2日上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26名)。  

5.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召开团代会,对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6名)进行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1名)。  

七、工作要求  

(一)团代会的召开是我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今年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做好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文件的各项要求,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全校各级团组织要以召开团代会为契机,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团员意识,推动我校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希望我校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振奋精神,团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以饱满的精神,充分的准备,坚定的信心迎接我校更名后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三)上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gdmutw-bg@gdmu.edu.cn(邮件标题:**学院+团代会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张素琼、吴树高。  

 

附件:  

1.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各选举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4.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额分配表  

6.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建议名单  

7.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简介  

8.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9.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0.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简介  

 

 

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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