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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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各级团组织书记 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02

团〔2022〕48

各二级团委、社团团工委,各类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度各级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2年12

二、开展对象

各学院团委、附属医院团委、社团团工委、班级团支部及各类功能型团支部书记。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各级团组织书记应围绕本级组织2022年度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开展“在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干部选优配强和教育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青年之家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工作情况。结合基层团组织实际,围绕本行业、本领域、本地区青年教育文化、就业创业、身心健康等刚性需求,团组织发挥党联系青年桥梁纽带作用的情况。

4.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情况,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发动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组建青年突击队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等。

四、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1.前期准备阶段:基层团组织书记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和任期目标,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上级团组织述职,并认真撰写提交述职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述职报告字数应不超过2000字,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实例和数据说话,上级团组织可进行汇编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2.评议考核阶段:可采取书面、现场会议、网络直播等形式进行述职。述职评议可邀请相关党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代表参与,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应对述职进行点评。

3.总结提升阶段:各级团组织书记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梳理,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和时限。上级团组织要严格落实“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的要求,认真做好等次评定、结果反馈和综合运用工作。“智慧团建”系统将上线相关功能对结果进行记录。

五、工作要求

1.2022年各级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提高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团干部履职的重要保障,全校各级团组织务必提高认识,各学院团委应制定本学院年度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开展好相关工作,学校团委将成立检查小组现场参与各学院的述职评议。

2.各学院团委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序组织所辖团组织开展工作。要加强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要及时纠正和解决。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3.各学院团委应在2022年12月30日前,将管辖的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bg@gdmu.edu.cn,述职材料留底备查。

联系人:

徐铷 0769-22896184

黄桐瑶 13378482369


附件:1.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

2.述职报告模板

3.广东医科大学2022年各级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