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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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27

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巩固和强化我校基层团支部建设,推进“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工作,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现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校2018级各班团支部  

二、目标任务    

高度重视和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直面基层团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等突出问题,是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的根本举措,是应对新挑战、克服薄弱环节的迫切需求。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是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的主要载体,是实现各项功能的基本途径,也是团的全部活力的根本标志,决定着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紧跟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新形势,紧紧围绕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和改进班级团支部的管理制度、人员调配,促进班级团支部运转更合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的基层组织体系和组织运行机制,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组织覆盖面广、工作运转有效、资源配置合理、管理规范有序的团的前沿阵地。  

三、组织设置  

1.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副班长。团支委和班委会一体运行、协同工作。  

2.结合班级专业特点和班级实际需要,可以完善班委会成员构成团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科技委员各1人,且支部委员会委员可兼任班委会委员。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纪律委员等各1人,允许适当增加或减少班委会委员设置。支部委员会跟班委会每年换届选举1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有重修科目人员不得担任。  

3.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突出以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4.实行班团重要事务联席会议制度。涉及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重大班团事务,须经团支委、班委会一致协商,再经班级学生决定后上报年级辅导员以及其他直属上级组织。  

四、相关要求  

1.做好基础团务。班级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规范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情统计、智慧团建等基础团务工作;积极开展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和发展党的积极分子等工作。  

2.健全组织生活。班级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规定,明确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的议事范围和决议权限;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创新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团日活动和主题班会一体化。积极参与“活力在基层”等活动的创建和评比,带动全支部成员积极参与五四评优。以点带面,以先进带后进,鼓励团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助航计划”帮扶活动。  

3.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各支部依照“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落实上级团组织要求,根据支部特点,将规定工作和自选工作相结合、常规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相结合,明确支部自身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强化品牌建设,继承本院系本班级优良传统,建设团支部工作品牌项目体系,谋求特色发展。  

4.加强工作指导。学校团委将班团一体化工作纳入二级团组织年度考核指标中,并将班团一体化推进情况作为各二级团组织评优的前提条件。各二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班团一体化建设工作,主动向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汇报,争取获得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关心支持,将其作为落实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要加大对团支部建设的指导,根据院系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总结班团一体化运作的新模式和新经验。  

 

联系人:吴树高    张素琼  

联系电话:0769-22896184    0759-2388870  

 

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86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