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楷模,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学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领团员青年为实现“强校梦”、“中国梦”奉献青春,进一步推进校园主流文化建设,为建设高水平的医科大学而努力,学校团委决定开展广东医科大学2017-2018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评选时间
2018年3月下旬-2018年4月中旬
三、评选项目
年度自强人物、年度学习人物、年度阳光人物、年度文体人物、年度科技人物、年度志愿人物、年度话语人物、年度创业人物。
四、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严格、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由各单位推荐、他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初选、终选、公示等程序后公布最终名单。
五、参评对象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往届“年度人物”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活动。
六、评选条件
(一)总体条件
参选学生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秀;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无违纪现象,一年内体育成绩达标,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威信及认可度;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本人曾获得2014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二)单项条件
除总体条件外,参选团员青年申报相应的项目须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
1.年度自强人物:家庭条件贫困或自身身体条件欠佳,面对困难和挫折,不自暴自弃、不甘于消沉。能以坚韧的精神品质面对逆境,在艰难中乐观积极,不懈奋斗。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2.年度学习人物:思想觉悟高,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专业成绩在年级5%以内,在学习中能够热心帮助同学,主动辅导成绩差的同学,被辅导的同学学习成绩进步明显,在同学学习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
3.年度阳光人物:具有健康阳光的心态,积极向上的气质,永不言败的意念,在任何地方都能成为同学的中心和焦点,是同学中的正能量发射源。
4.年度文体人物:在高水平艺术、体育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体育竞技、体育文化传播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5.年度科技人物:能积极投身于科研工作,屡获各种奖励,在学术创新中具有突出的表现。学生申报该奖项需提供至少2名专业教师的推荐意见。
6.年度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投身于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7.年度话语人物:在保证言论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或能积极活跃在微信、微博、博客等网络媒体和积极投稿于各类纸质媒体(如报纸报刊、校报校刊),或能在各类的演讲、辩论、会议上有突出表现,能公开发表自己言论,勇于说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善于发表青年的主流声音,传播社会正能量。
8.年度创业人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或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在活动中注重通过自己的劳动服务社会、创造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评选程序
(一)民主推荐或自荐
参评学生由个人自荐或10名同学推荐,填写《广东医科大学2017-2018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自荐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和电子版交到年级团总支。
(二)资格审查
学生的参评资格由其所在年级团总支根据申报资料,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评定;
(三)基层初评
参评学生由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总支自行举办各种形式的初选,最终确定每类别各一名候选人;
(四)网络公开投票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并在网络设定公开投票环节,由全校师生以自由参与、公开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所得票数将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
(五)综合评定
校团委将组织评审人员根据候选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拟定名单向全校公示3天后确定广东医科大学2017-2018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并在今年“五·四”纪念大会上予以表彰。
八、评选材料
(一)自荐表或推荐表(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简介、推荐理由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二)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参选人附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像素,包括正面免冠照片1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四)经核查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二级团委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参选年度科技人物项目需提供至少2名专业教师的推荐意见;
(六)自荐表(推荐表)需打印一份纸质档,与获奖证书复印件、影音影像材料、专业教师推荐意见等一并上交;
(七)请各二级团组织在4月4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的以上纸质材料上交至学校团委;电子材料于4月4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学校团委组织部邮箱:(湛江校区发送至1357519534@qq.com,东莞校区发送至542248083@qq.com)。
九、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校2017-2018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积极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参与评选;
(二)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参选材料,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可信,推荐至学校的人选需具有代表性,以先进榜样的角度,展现青春风采,张扬青春魅力,引领全校师生共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监督机构
(一)本次评选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部全程监督,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总支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公布监督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
(二)学校团委组织部监督员:吴树高张素琼
(三)监督电话:0769-22896184 0759-2388870
附件:
1.《广东医科大学2017-2018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自荐表》
2.《广东医科大学2017-2018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