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校级团学组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团组织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青年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成长成才的实际需要,在组织建设、思想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上刻苦钻研,工作上勇于创新,生活中敢于实践,学校团委决定评选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广东医科大学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自愿缴纳团费的党员也可参评,毕业班原则上不参评)。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红旗团委、先进团委、先进团总支、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
1.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五·四年度人物”。
2.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百优青年志愿者、优秀宣传工作者、优秀文体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实践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红旗团委和先进团委(评选方案另发)
(二)先进团总支
根据广东医团发【2004】42号文件精神(《广东医学院团务工作手册》中收录)中要求进行等级评估,通过量化评分、公开答辩、书面总结等形式,最终在甲级团总支中择优评选产生。
(三)先进团支部
按照广东医团发【2004】42号文件精神(《广东医学院团务工作手册》中收录),通过综合量化评分,公开答辩,书面总结等形式,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等级评估工作。先进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择优评选产生,新媒体工作方面的成效将作为评选的重要条件。
(四)红旗团支部
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中择优评选产生。除应具备先进团支部的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团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团支部所开展的活动,内容丰富充实,适合新时期团员青年的特点,能调动全体团员的积极性,达到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有机统一。
3.在学风校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
4.团支部学业成绩平均分达到73分及以上。
5.团支部能够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团员思想引导,并取得一定成效。
(五)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
1、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参与人数30人以上。
2、能立足校园,深入社区,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服务活动。志愿服务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大。
(六)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五·四年度人物(评选方案另发)
(七)优秀团务工作者
1.至今担任基层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或学校团委老师一年以上(含一年)。
2.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团的事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勤于学习,遵纪守法,廉洁公正,甘于奉献。
3.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开拓创新,成绩突出。能够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根据学校团委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团的各项工作在学校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并在工作实践中注重理论研究。
4.群众基础好。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注重在工作中运用新媒体,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利用新媒体开展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八)优秀团支部书记
1.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团的工作;遵纪守法,工作负责,积极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3.至今担任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含一年),2016级担任半年以上(含半年)。
4.熟悉业务,对本支部每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在学习、工作、活动开展等方面起表率作用;认真执行《广东医学院团支部工作等级评估方法(试行)》,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5.带领团支部在基层团支部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形成品牌,规范制度,注重创新。
6.注重在支部工作中运用新媒体,创新性利用新媒体开展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7.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综合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50%以内,一年内无补考、重修和违纪现象。一年内体育成绩达标。
8.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九)优秀团干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主动关心帮扶学习后进生、心理困难生,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竭诚服务团员青年,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集体观念强。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根据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有计划地、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效果好,团结协作意识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5.至今担任团干一年以上(含一年),2016级担任半年以上(含半年)。
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7.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综合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50%以内。
8.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2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十)优秀团干标兵
必须具备优秀团干的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团工作中起到骨干的作用,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在团干部中能起表率作用,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6.上一年度学业成绩平均分达80分,综合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30%以内,一年内无补考、重修和违纪现象;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三、四年级)。
7.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十一)优秀团员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
3.集体观念强,积极支持和参与团的活动,主动关心帮扶学习后进生、心理困难生,在团员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5.上一年度综合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50%以内,一年内无补考、重修和违纪现象。一年内体育成绩达标。
6.积极运用新媒体,参与学校新媒体的各类相关活动。
7.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8.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十二)优秀团员标兵
在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基础上,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
4.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参加校、省、全国各类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6.上一年度学业成绩平均分达80分,综合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30%以内,一年内无补考、重修和违纪现象;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三、四年级)。
7.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十三)百优青年志愿者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本年度无违纪现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在学校、二级单位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登记且通过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4.能发挥专长,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数在本年度内不少于40小时,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6.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十四)优秀宣传工作者
1.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严格遵守学校宣传管理制度,掌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宣传途径。
3.热爱宣传工作,积极为学校或学院宣传工作做贡献的校院各级宣传学生干部。在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过作品者优先。
4.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新媒体宣传工作,成绩突出。
5.积极向《广东医青年》、《生力军》等报刊及各级新媒体组织平台投稿。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7.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十五)优秀文体工作者
1.热心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和比赛。
2.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与过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5.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6.工作上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展现当代青年健康向上的风貌,积极为学校或学院文体工作做贡献的校院各级文体学生干部。
7.参与过省、市、校级文体活动组织、表演以及在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十六)优秀科技工作者
1.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展现当代青年专于探索的风貌,积极为学校或学院科技工作做贡献的校院各级科技学生干部。
2.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4.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5.参与过省、市、校级科技活动组织,以及在比赛中获奖或有科技成果产出者优先。
(十七)优秀实践工作者
1.积极参加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已关注“广东医团委”微信公众号。
4.本人或所在团组织曾获得2013年以来院级及以上荣誉。
5.能根据实践计划扎实、有效展开实践工作,出色完成实践任务,积极为学校或学院实践工作做贡献的校院各级实践学生干部。
6.参与过省、市、校级实践活动组织,并且表现突出获得实践组织高度认可的优先。
四、推荐名额
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以下比例计算,具体名额请参照附件1。
(一)先进团总支的推荐名额按团总支总数的20%计算,除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外国语学院无团总支外,其他二级学院均报送1个单位。
(二)先进团支部的推荐名额按支部总数的8%计算,各单位推荐的名额中包括红旗团支部的推荐名额。红旗团支部的推荐名额按所在学院团支部总数的2%计算。
(三)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的推荐名额为每个二级单位1个,校青协2个。
(四)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推荐名额按支部总数的8%计算。
(五)优秀团务工作者的推荐名额为每个二级单位1名。
(六)优秀团员的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员推荐名额按所在学院团员总数的3%计算,其中优秀团员标兵的推荐名额按优秀团员总数的5%计算,数值低于1的二级团组织按1个名额计算。
2.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团员推荐名额按校级学生组织团员总数的3%计算,其中优秀团员标兵的推荐名额;优秀团员标兵的推荐名额按优秀团员总数的20%计算。
(七)优秀团干的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干推荐名额约占各二级学院团干总数的8%,其中优秀团干标兵的推荐名额按优秀团干总数的5%计算,优秀团干标兵的推荐名额见附表2。
2.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团干推荐名额按校级学生团干总数的4%计算,其中优秀团干标兵的推荐名额按优秀团干总数的20%计算。
(八)优秀宣传工作者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优秀宣传工作者推荐名额按各二级学院团系统宣传工作学生干部总数的8%计算。
2.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宣传工作者推荐名额按校级学生组织团系统宣传工作学生干部总数的20%计算。
(九)优秀文体工作者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优秀文体工作者推荐名额按各二级学院团系统文体工作学生干部总数的8%计算。
2.校级学生组织优秀文体工作者推荐名额按校级学生组织团系统文体工作学生干部总数的20%计算。
(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按各二级学院团系统科技工作学生干部总数的8%计算。
2.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按校级学生组织团系统科技工作学生干部总数的20%计算。
(十一)优秀实践工作者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优秀实践工作者推荐名额按各二级学院团系统实践工作学生干部总数的8%计算。
2.校级学生优秀实践工作者推荐名额按校级学生组织团系统实践工作学生干部总数的20%计算。
(十二)百优青年志愿者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百优青年志愿者名额按各二级学院所在单位团员人数占学校团员总数的比例乘以80。
各二级学院百优青年志愿者名额计算公式:学院团员人数占全校团员总数的比例×80
五、报送要求
(一)填写有关表格。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其中推荐“红旗团支部”的要在该推荐表的“备注”栏注明“红旗团支部”字样;《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一览表》和《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优秀团务工作者推荐表》必须有本单位党组织的推荐意见。
(二)撰写评优材料。除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红旗团支部需上交评优材料外,其余集体类和个人类奖项只需填写推荐表,不用另外上交文字材料;评优材料要突出先进性和典型性,其中先进集体的评优材料重点体现本学年的团支部建设、学风建设、主题活动及所取得的成绩。
(三)材料上报要求。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推荐材料为一式一份;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标兵还需上交一张清晰的生活照(至少达到1024*768像素的电子版)。各单位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推荐表、评优材料和《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一览表》上报学校团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六、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争取本单位党组织的支持,并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评优的各项工作,在评选、推荐的过程中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来的工作,积极挖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代表,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二)确保质量。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深入的调研,认真听取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及申报材料准确、客观。
(三)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学生网、微博、微信、宣传橱窗等媒体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团员青年参与评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严格程序。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团员青年和团组织均有报名参加评优的权利。遵循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做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全员监督。各单位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注重节约。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
七、监督机构
(一)本次评优表彰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部全程监督,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总支)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公布监督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
(二)学校团委组织部监督员:庄光杰 吴树高
(三)监督电话:0759-23888700769-22896184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员)标兵名额分配表》
3.《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校级团学组织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4.《2016—2017年度广东医科大学团总支(支部)工作考评表》
5.《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一览表》
6.《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先进团总支推荐表》
7.《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先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8.《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团员(标兵)推荐表》
9.《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团干(标兵)推荐表》
10.《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团支部书记推荐表》
11.《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团务工作者推荐表》
12.《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百优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13.《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宣传工作者推荐表》
14.《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文体工作者推荐表》
15.《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16.《广东医科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实践工作者推荐表》
共青团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